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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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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方志敏大道中路5号,电话:0793-5821800,邮编:334400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22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税务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有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税务局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依法公开事项,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政策宣传辅导的深度、广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贯彻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依法公开事项,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征管改革提供了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开政务公开办公。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省局、市局工作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标准化规范化。

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也无上年结转需处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税务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信息公开标准,既避免应公开未公开,又杜绝不应公开的乱公开,促进政府信息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规范化要求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栏目内容的调整、完善、更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专岗作业,依法有序向社会公开税收政策法规、税务行政执法等各类税务信息,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税务局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履行谁管理、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要求,强化各类信息监督保障。由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认,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机构信息公开要素不完整、政策信息公开不到位、信息公开指引不规范等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升主动公开意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及时梳理并发布税收管理领域各类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落实监督考核,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任务完成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各项政府公开任务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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