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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启动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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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于7月23日印发了《关于选拔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正式启动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报考人员可于8月2日17时前通过指定方式报名。

通告明确了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培养方式、培养方向、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等事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期为4年。

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设税费业务、税收信息化、综合管理3个专业,面向税务系统内外选拔110人。各专业具体情况为:税费业务专业选拔学员70人,税务系统内64人,税务系统外6人;税收信息化专业选拔税务系统内学员15人;综合管理专业选拔税务系统内学员25人。

根据通告规定,本次选拔包括预录取、学习能力评估、工作能力评估、综合评价等四个环节,满分为100分。其中,预录取成绩占50%,学习能力评估成绩占25%,工作能力评估成绩占25%。综合评价选拔期各个环节的表现后,正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选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初步定于9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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