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三县岭镇2022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三县岭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三县岭镇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三县岭镇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三县岭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三县岭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具体构成有三县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及三县岭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编制人数44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数87人(其中编外人员43人)。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三县岭镇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731.51万元,上年结转111.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093.09万元,其他收入526.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7.7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731.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0.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1.24万元,农林水支出298.61万元,其他支出526.8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9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9.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232.12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7.43 万元,增长 3.31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24.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1.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3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没有 。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6个,涉及资金 1224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6 个,涉及资金 1224 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城镇化建设项目
①项目概述:可以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市场和持久动力。
②立项依据:无
③实施主体:坚持环境整治为先,功能完善为重。
④实施方案:按照镇景融合的理念打造小集镇,凸自然山水格局、城镇肌理风格与历史人文特色。
⑤实施周期:1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300万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使农村有一个更美好的环境居住。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5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5.8万元。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三县岭镇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业支出:反映其他纪检监察事业支出。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其他公安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小学教育:反映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垦运行:反映用于农垦方面的支出。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