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决策部署,为全面提升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上饶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和全国、全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会议精神。
1、2023-2024年,市综合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市、县(市、区)两级分别建立1所以上公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或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完成年度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目标。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覆盖面和普惠范围不断扩大,形式多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2、到2025年,实现市、县(市、区)两级均建有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县级公办托育机构、乡镇(街道)普惠托育中心实现全覆盖,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配置合理,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占比60%以上。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四、主要内容
围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国家层面的政策脉络、主要内容和省级层面的政策衔接、特色要点,明确了3个方面12项具体任务。
一是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指导:支持家庭养育照护婴幼儿、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
二是加快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一批公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大力发展社区照护服务、扎实推动托幼一体化、提升单位婴幼儿照护保障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三是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监督、明确属地管理要求、严明机构主体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主要从加快规划布局、加强用地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加强人才培养四个方面提出了系列支持保障措施。
六、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将托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重大民生工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强化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困难问题。
3、强化考核评价。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建立由卫健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考核评估机制。
4、强化信息支撑。利用新技术推进自助服务应用,强化服务网上监管,及时发布托幼机构相关信息,提高服务的信息管理和统计监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