笫六章 系统优化升级
第二十七条 国家旅游局根据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和系统的推广应用情况,及时推进“团队系统”的后续开发建设。
第二十八条 国家旅游局根据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更新以及系统用户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团队系统”的优化升级。
第二十九条 系统开发验收或优化升级后,系统开发或优化升级单位应将系统设计说明书、安全编码规范、源代码、程序安装包、测试材料、用户手册、系统部署方案及服务器、应用系统、数据库的管理账户等系统开发或优化升级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团队系统”主管部门和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保管、维护系统开发和优化升级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