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县直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的安排及《上饶市2018年健康扶贫“夏季整改”行动方案》(饶卫字〔2018〕9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脱贫攻坚市检情况、2017年度健康扶贫考核及我县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情况,制定我县2018年健康扶贫“夏季整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攻坚重点和突出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坚持现行标准、提高脱贫质量、强化作风治理的要求,较真碰硬抓整改,久久为功促提升,全面推进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力促我县2018年健康扶贫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原则
1、提高认识站位。深刻认识健康扶贫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健康扶贫在确保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中的重要性,着力解决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助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2、把握关键环节。始终坚持落实整改要求不偏离、把握目标标准不偏离、坚持长效管理不偏离,不断提升健康扶贫的质量和成效,聚焦深度贫困,聚焦民生保障,聚焦内生动力,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向重点贫困地区、重点贫困人口倾斜。
3、落实整改实效。结合上级各项脱贫攻坚和健康扶贫考核指出的问题和自身查找发现的问题,深入推进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深刻剖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完善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要求
围绕我县健康扶贫“一个确保,五个全覆盖”的目标要求,结合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任务,将健康扶贫“夏季整改”行动作为各级医疗机构的重点工作。
(一)增强“四个意识”
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理清思路、认真谋划,将健康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摆到重要议事日程,重点任务要进行全面部署落实。
(二)切实履行责任
履行健康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分管及负责人员工作深入扎实。对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执行坚决、彻底,督促指导及时。责任人员对健康扶贫中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不推诿扯皮。
(三)全面落实政策
建立工作台账和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核实因病致贫返贫。落实“三个一批”行动措施,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免费救治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医疗兜底保障措施精准落地。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按要求设置扶贫病床。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大病补充保险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
(四)狠抓工作落实
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全面提高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全省建档立卡系统信息数据动态比对精准度,保证精准识别质量和效率。各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搞好政策对接,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协调推进健康扶贫各项政策的落实,完善和建立信息比对机制。
(五)加强资金监管
不盲目提高标准、人为吊胃口。严格把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90%”这个标准,不把“基本医疗有保障”变成“看什么病都不花钱”。严格监管健康扶贫资金和项目,严格健康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把关资金分配、审批、支付等环节,避免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六)狠抓工作作风
深入细致开展考核督导,较真碰硬,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政策和指导工作。工作落实不走形式,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搞形象工程、虚假宣传和数字脱贫。打通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健康扶贫“夏季整改”行动整治问题清单》见附件。
四、整改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7日至6月15日)。各级医疗机构要深入查摆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回访销号管理机制。各医疗机构整改方案于5月18日前报送至县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股。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县卫计委等相关部门组成健康扶贫督察组将对各级医疗机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报告。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巩固成果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各级医疗机构对整改落实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不实不力的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升阶段(6月10日至7月30日)。各级医疗机构形成健康扶贫整改落实情况总结,于6月5日前报送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至县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股。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医疗机构“春季攻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转换为“夏季整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架构、工作人员、职责、行动要求不变,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夏季整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各级医疗机构要抓好本级健康扶贫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清单全部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销号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对照省、市、县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工作清单,杜绝推诿扯皮、责任下放和矛盾上交。把作风建设贯穿到健康扶贫工作各个环节,梳理出整改清单,逐项治理,销号管理,确保整改成效。
(三)严格制度,长效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康扶贫成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治标问题与治本问题结合起来,确保我县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附件:健康扶贫“夏季整改”行动整治问题清单
健康扶贫“夏季整改”行动整治问题清单
1、对党中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部署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落实重视不够,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以安排部署或落实。
2、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健康扶贫工作部署、政策措施力度不大,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用常规工作普惠政策代替健康扶贫特惠政策,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
3、调研督查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调研督查的问题反复出现,没有改观,实质问题久拖不决。各种会议层层重复召开,检查评比“走马观花”,严重影响基层工作秩序。
4、对健康扶贫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胃口,或降低标准。未严格把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90%”这个标准,盲目拔高标准,把“基本医疗有保障”变成“看什么病都不花钱”;或人为降低标准,对符合转诊要求到县外就医的不进行兜底保障。
5、帮扶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政策掌握不透,或存在“一帮多”、“挂名走读”问题。驻村干部掌握政策不清、能力不强、作风不硬、主体责任发挥不够。
6、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政策落实不力,收取贫困患者入院押金。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不够,贫困地区发生“大处方、大检查”、不合理住院、重复住院等过度医疗行为。
7、落实贫困人口“一人一策”工作落实打折扣,工作安排不细致,帮扶措施制定针对性、个性化不足,不贴合实际。家庭医生团队工作走形式,没有做到入户、见人、定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不到位。
8、“组团式”健康扶贫、对口支援等效果不明显,下派人员与基层需求存在脱节,下派时间与基层需求存在矛盾,人员和专业更迭频繁,需要人员下不来,下来人员帮不上,专业帮扶刚见成效,人员和专业又变换,没能充分发挥作用。
9、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和数据,把关不严、时间滞后、质量不高。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贫困人口患病情况摸底不精准。动态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病人数不及时,核实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及患病人员情况不准确。健康扶贫相关台账建立不及时、不准确,动态管理不主动、不到位。
10、健康扶贫行动“三个一批”落实不到位,未达到对省定25种重大疾病进行集中救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率达100%规定,分类施策不精准,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1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大病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等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报销、结报滞后。个别地区还有未享受医保的贫困户。
12、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宣传、入户宣传和新闻宣传合力,群众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低于90%。部分非贫困户产生健康扶贫政策攀比情绪,对苗头性、倾向性舆情信息掌握不及时,处置不到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13、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中心系统建设不完善,部分医疗机构“三免四减半”政策未完成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