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委与县残联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服务方式
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同时,乡村医生负责帮助和引导持证残疾人到乡镇卫生院,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团队,对辖区内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及其家庭开展政策宣传、签约与实施医疗康复服务等工作,并将服务情况记录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对于重度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应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开展上述工作。
二、服务内容
针对残疾人实际医疗康复需求,设计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根据服务内容、付费模式等分为基础服务包和精准康复服务包。
(一)基础服务包。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残疾人提供对应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康复评估与转介。对照《江西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 录》,家庭医生对签约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提出转介意见;对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转介到定点评估机构进行进一步评估。
健康指导及管理。对签约残疾人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康复方案和干预措施,提供康复咨询及康复用药、训练指导。为残疾人家庭新生儿、重性精神病患者和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访视、家庭护理指导、家庭康复指导以及用药、训练指导服务。
预约诊疗和转诊服务。签约的残疾人可通过预约方式优先获得家庭医生门诊服务,因病情变化需转诊的签约残疾人,可通 过家庭医生转诊至二、三级医疗机构(或者一、二级医疗康复评估、服务机构)进行治疗、康复。
心理疏导。针对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与护理,消除紧张、焦虑、绝望的消极情绪,鼓励患者与家属共同积极面对疾病,配合治疗与康复,增强患者与家属战胜困难的信心。
(二)精准康复服务包。
根据《江西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6 年)》,结合本辖区实际以及签约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精准康复服务包,为签约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医疗、康复服务,为年老体弱、精神病患者及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开展上门家庭病床诊疗、护理、心理干预、康复训练等服务。个性化医疗、康复服务按规定实行有偿付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