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二、行动内容
1.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行动。各乡镇(街道)、龟峰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各成员单位要将防火宣传作为森林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在森林高火险期、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期,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围绕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内容开展宣传教育,特别是做好《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贯工作,推动《意见》落地落实。二是在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栏等基础上,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防火码”、短信推送等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多平台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将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2.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整治林区违法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活用火、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其他违法用火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认真落实林区输配电线路和铁路沿线森林火灾联防联控机制,紧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重点治理林区输配电设施本体隐患、竖线交织隐患、输配电线路和铁路沿线可燃物隐患等,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二是规范特殊用火审批。认真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进一步落实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审批情况报县防火办。特殊敏感区域、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不得审批和实施特殊用火。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县林业、公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产),加大对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的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打击野外违法用火。
3.开展火情监测预警行动。应急、林业、气象、电力、铁路等部门加强协调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险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一是熟悉应用江西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系统,按要求及时核查反馈森林火灾信息、卫星热点,实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靠山近林优势,提高巡护频率和效率,切实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报告。三是发挥无人机巡护优势,运用无人机加大空中巡护密度,充分利用高空瞭望监测,加强重点区域火情监测,确保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警、早响应、早处置。
4.开展扑火安全能力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理念,将扑火安全贯穿于森林火灾扑救全过程。一是进一步做好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组织专业队伍靠前驻防,着力提升队伍森林火灾处置能力。二是提升火灾扑救能力。常态化开展森林消防队扑火安全培训,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扑火队开展扑火安全轮训,在“平安春季行动”期间,做到全覆盖。三是在“平安春季行动”期间,专业森林消防队、各乡镇(街道)、龟峰管委会至少要开展一次森林火灾无脚本演练,进一步锻炼、磨合队伍,提升火灾扑救能力。
5.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龟峰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每起森林火灾都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公安部门要加大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力度,发生森林火灾案件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侦查,严厉打击惩处违法犯罪人员。对影响和损失较大的森林火灾和森林防灭火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形成威慑。
三、奖惩措施
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龟峰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各成员单位要将行动结果汇总提报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发生火灾少、无人员伤亡、火案侦破快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组织不力、发生人员伤亡、瞒报火情、问题较多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 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步骤,是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落实落细的重要举措,是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客观需要,各乡镇(街道)、龟峰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抓出成效。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龟峰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各成员单位要将查找差距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认真完善扑火预案,加强队伍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不断推进森林防灭火事业发展,确保全县森林防灭火平安稳定。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乡镇(街道)、龟峰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龟峰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各成员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一经发现,全县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龟峰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分别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县防火办。同时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于2024年1月17日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月6日前,各乡镇(街道)、龟峰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各成员单位将行动工作总结报县防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