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得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部门预算(4分) | 完整性(2分) | 部门预算收入中,除公共预算拨款外,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数据完整,得2分;收入来源未编报齐全或编报数据有错误的,出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全部符合 | 全部符合 | 2 | |
准确性(2分) | 部门预算编列预算科目准确,得1分;专项业务费细化、分类填报准确,得1分;编列科目、专项业务费细化和分类填报每出错1处,扣分0.5分,扣完为止。 | 两项全部符合 | 两项全部符合 | 2 | |||
绩效目标(6分) | 绩效目标(6分) | 以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覆盖率评价绩效目标管理情况。部门预算中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的,得1.5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的,得1.5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明确量化,以及覆盖率达到年度要求的,得3分。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不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四项全部符合 | 四项全部符合 | 6 | ||
预算执行(55分) | 部门预算完成率(5分) | 预算完成率(5分) | 部门(单位)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收入决算数的比率*5分计算得分。预算完成率大于等于95%的,得满分;完成率小于等于85%的,得0分;完成率在95%-85%之间的,按公式计算得分。预算完成率=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00%。部门得分=[部门预算完成率-85%]÷[95%-85%]×分值。 |
目标值:≥95% | 支出决算数:206万元 收入决算数:211万元 完成率: |
5 | |
预算调整率 (4分) |
预算调整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追减预算/年初预算)×100%。 达到目标值得2分,超过目标值上限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注:增人增资、中央、省级下拨资金、财政统筹奖金除外,其余均须纳入) |
目标值≤10% | 预算调整数:211万元 预算数:223万元 调整率: |
4 | ||
结转结余资金控制率(3分) | 结转结余率(3分) | 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数与财政拨款决算收入数的比率,用以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结转结余率小于或等于5%的,得满分;结转结余率大于或等于15%的,得0分;结转结余率在5%-15%之间的,按公式计算得分。 某部门得分=(15%-结转结余率)÷(15%-5%)×该指标分值。 结转结余率=(本年结转结余数/决算收入数)×100%。 |
目标值≤5% | 结转结余数:5.7万元 决算收入数:211万元 结转结余率: |
3 | ||
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 | 某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部门决算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部门决算公用经费支出调整预算数)×100%。公用经费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3分;否则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目标值≤100% | 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7.6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调整预算数:7.6万元 控制率: |
3 | ||
预算执行(5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6分) | 预算动态变动率(3分) | 三公经费动态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0%。三公经费本年度小于等于上年度的得满分;否则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目标值≤0% |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5 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3 变动率: |
0 | |
支出控制率(3分) | 三公经费支出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得满分;否则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目标值≤100% |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4.7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5.5万元 控制率: |
3 | |||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5分) |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5分) |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政府采购实际支付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5分计算得分。 | 目标值:100% | 采购实际数:18.7万元 采购预算数:2万元 执行率: |
0.5 | ||
采购制度健全性 (2分) |
采购制度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采购管理,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反映和评价采购人在采购工作中地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建立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采购事项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 2.是否建立了政府采购验收履约制度; 3.是否建立了集体研究确定采购方式; 4.是否建立了集体研究确定代理机构制度。 达到目标值得2分,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四项全部符合 | 四项全部符合 | 2 | ||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 (3分) |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 (3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达到目标值得3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三项全部符合 | 三项全部符合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7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7分) |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6.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被有关部门约谈的情况;7.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被公开通报批评的情况。总分7分,违反前4项的,每项扣1分;违反第5项或第6项扣4分;违反第7项扣7分,扣完为止。 | 七项全部符合 | 七项全部符合 | 7 | ||
预算执行(55分) | 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3分) |
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3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2.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达到目标值得3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三项全部符合 | 三项全部符合 | 3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4分) |
资产管理安全性 (4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资产是否保存完整; 2.资产处置是否合理、规范; 3.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账实相符; 4.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 达到目标值得4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四项全部符合 | 四项全部符合 | 4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3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3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达到目标值得3分,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90%×100%×3。 |
目标值≥90 | 实际在用数:100 所有数:105 利用率: |
3 | ||
年度重点 工作办结率 (7分) |
年度重点 工作办结率 (7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量与年初计划、年中交办或下达数量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量/应完成数量)×100%。 达到目标值得7分,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7,≤80%不得分。 |
目标值:100% | 实际完成数量: 应完成数量: 办结率: |
7 | ||
预算管理(20分) | 预决算信息公开(5分) | 预决算信息公开(5分) |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绩效管理等进行公开。(1)公开部门预算信息;(2)公开部门决算信息;(3)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信息;(4)公开三公经费决算信息;(5)公开绩效管理信息;(6)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事项。每公开1项得1分,最高5分。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不细化、不及时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全部符合 | 全部符合 | 5 | |
人员控制(5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5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在编人数(含工勤人员)与核定编制数(含工勤人员)的比率,比率≤100%,得5分;比率﹥100%的,得0分。部门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本年实有在职人数÷编制人数)×100%。 | 目标值≤100% | 在职人员数:11人 编制数:11人 控制率:100% |
5 | ||
绩效评价(10分) | 部门绩效自评率(5分) | 部门有任务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100%自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请在完成情况栏列明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名称、金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率60%以上的,得3分,不足60%的,按比例得分。部门绩效自评率=实施绩效自评金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 | 全部符合 | 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转移支付金额: 自评金额:83.7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83.7万元 自评率:100% | 3 | ||
评价层次及结果报告(5分) | 部门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有应用(指与预算安排挂钩、完善办法、落实整改存在问题等)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的,得1分,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全部符合 | 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1 | |||
履职效果(15分) | 履职效果(10分) | 履职效果(10分) | 年度政府绩效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等次的部门,得10分;优良等次的,得8分;合格等次的,得5分;较差等次的,得0分。 | 目标值:优秀 | 优秀 | 10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5分) |
社会公众满意度 (5分) |
在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社会公众满意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达到目标值得5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目标值≥95% | 积极履职,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无事故 | 5 | ||
得 分 | 86.5 | ||||||
备注:1、评分依据及简要说明:请填写具体数值,详细计算公式和过程; | |||||||
2、履职效果中所属单位参照主管部门的分值标准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