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84 | 84% | |||||||
其中:中央资金 | ||||||||||
省级资金 | ||||||||||
市级资金 | ||||||||||
县级资金 | 84 | 84% | ||||||||
年度总体目标 | 保障全县安全生产重点、中心工作,努力促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通过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减少因安全隐患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安全达标岗和优秀班组长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通过监管执法装备的配备,改善基层安监监管执法条件,提高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通过考核评价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和部门的责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投入指标(10分) | 项目立项 (5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按上级文件要求纳入部门预算 | 按上级文件要求纳入部门预算 | 5 | |||||
资金落实 (5分) | 预算资金执行率 | 100 | 84 | 3 | 有部分支出结转下年 | |||||
过程指标(10分) | 业务管理(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按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使用专项资金 | 按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使用专项资金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
财务管理(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按财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使用专项资金 | 按财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使用专项资金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
产出指标(55分) | 质量指标 | 全面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监管,有效地遏制了生产经营中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 全面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监管,有效地遏制了生产经营中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 25 | ||||||
时效指标 | 2018年完成 | 2018年完成 | 10 | |||||||
成本指标 | 年度投入100万元 | 实际投入84万元 | 10 | 有部分支出结转下年 | ||||||
效益指标(25分) | 社会效益 指标 |
通过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减少因安全隐患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安全达标岗和优秀班组长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通过监管执法装备的配备,改善基层安监监管执法条件,提高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通过考核评价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和部门的责任。 | 通过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减少因安全隐患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安全达标岗和优秀班组长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通过监管执法装备的配备,改善基层安监监管执法条件,提高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通过考核评价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和部门的责任。 | 15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保障全县安全生产重点、中心工作,努力促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 保障全县安全生产重点、中心工作,努力促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 10 | |||||||
满意度指标(5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弘扬了安全文化,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提升了公众安全素质。 |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弘扬了安全文化,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提升了公众安全素质。 | 5 | ||||||
总分 | 93 | |||||||||
主管部门(单位)评价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
优(≥90分) (80分≤ 良<90分) (60分≤中<80分) (差<60分) | ||||||||||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2.评分标准:(1) 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60%(含60%)、60-0%来记分。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 ||||||||||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 ||||||||||
3.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简要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具体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在自评报告中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