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在《江西日报》等媒体公开发布,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是我省首个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印发的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文件,为做好新形势下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新形势下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源头治理,提升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3个部分、10个方面、25项细化任务,明确了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并提出了两个阶段的工作目标。一是力争到2025年,国有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米/公顷,重点林区林火阻隔带密度达到8.2米/公顷以上,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达到高质量水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二是到2030年,全省森林防灭火能力显著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提高,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意见》强调,要压实森林火灾防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党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要优化森林火灾处置指挥体系,加强指挥体系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值班值守、会商研判等机制。要完善源头治理机制,落实巡林护林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扑火队伍建设,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森林防灭火专项规划实施,推进防灭火物资储备和以水灭火、航空灭火、个人防护等装备建设。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预警监测体系,提升大火巨灾防范能力。要提升依法治火水,建立健全法律规章,完善监督、检查、考评和火灾调查评估等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主动担当、积极谋划、抓好落实。要强化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优先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事项。要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森林防灭火从业人员待遇、人身意外保险、表彰奖励、森林消防车辆快速通行、跨区调动队伍补助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