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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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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上饶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饶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二、普法对象

弋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法对象),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相对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可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四、行动计划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委会、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2023年学法工作提示》要求,按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教股、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研究制定弋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三)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防范警示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工贸危化监管、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教股、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积极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等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教股、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七)年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少于2篇执法或普法信息。(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宣教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八)结合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责任部门:工贸危化监管、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九)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落实。(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防灾减灾股、宣教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十)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集中普法活动。(责任部门:宣教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朱斌(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联系方式0793-5821988。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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