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气馁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弋办字[2017]14号)要求,成立弋江镇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振兴(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雄波(人大主席)
毛海水(副书记)
刘弋辉(副书记)
童 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书明(党委委员、组织员)
汪爱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熊福俭(党委委员、副镇长)
叶喜根(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廖志媛(人大副主席)
程 卉(副镇长)
李凡宇(副镇长)
成员:何正泉、叶剑璐、晏建波、梁新兵、刘桂花、缪细花、江水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正泉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