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朱坑镇财政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朱坑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朱坑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朱坑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朱坑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预算编制管理。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组织协调收入。根据财政体制规定,负责乡镇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与管理;负责乡镇规费,政府性基金、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资金的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粮食资金等直接面向农民的补贴性资金和上级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支农专项资金、农村公益项目资金的落实;负责或协助乡镇范围内农村五保户补助、抚恤优抚资金,农村低保金等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障资金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发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转移支付资金专户储存,核拨及监督管理等;国有资产管理。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单位财务监管。负责乡镇各单位会计核算和代理村级会计核算工作;财经政策执行。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依法监管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信息,培训会计人员;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负责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朱坑镇财政所。
本部门2020年编制人数 4人,其中行政编制 人,事业编制 4人;年末实有人数 4人,其中在职人员 4人,离休人员 人,退休人员人;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朱坑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计43.06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3.4%。
本年预算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3.06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3.4%。
2、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支出总计43.06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3.4%。
3、财政拨款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计43.06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3.4%。
4、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7.8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 1 万元,增长(下降) 5.3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6、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金额为 0 。
7、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共申报项目 0 个(为部门预算中项目数量),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为部门预算中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数量),涉及金额 0 万元,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 0 %(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个数/所有项目数量)。其中:县重点项目 0个(按实际情况填),均已编制了具体的绩效指标。以上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二、“三公”经费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有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3.1万元,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有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朱坑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注:部门预算公开表请直接在“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综合预算——报表查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中提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