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人民财评:让消费者真正“买了,不吃亏”
【字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1月5日公布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优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进一步规范了商家的促销行为,防止出现不正当有奖销售、“先提价、再折价”等现象。

从古至今促销活动花样不断翻新,随着这些年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网上购物呈现爆发式增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超10万亿,商家的促销活动也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双十一”“双十二”“六一八”……眼花缭乱的购物节,使不少消费者热血沸腾,各个电商也是赚得盆满钵满。但在一些明白人眼中,手机上满屏的限时红包和满减卡后面,却藏着各种套路和“猫腻”。

很多消费者遇到过这种现象,活动期间明明标的是“特惠价”“惊爆价”,但其实这个价格已经标了好几个月,活动结束后仍然继续“特惠”,这种虚构原价的行为让消费者痛恨不已。针对此,新出台的《规定》对经营者明确规定了折价、降价的基准。还有的商家所谓送红包、第二件半价等优惠,其实对商品的范围作了严格的限定,但在促销广告上却玩起文字游戏,或者将限定范围和日期写成“蝇头小楷”藏在角落,从而误导消费者。这次的《规定》明确要求,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当前,全面促进消费是大势所趋,商家通过促销的方式增加销售量,获得更多收入本无可厚非,但促销的前提应是“诚信为本”。无论在促销上玩出多少“花活”,获得暂时的高收益,终归会被人识破。最近一家电商宣布将退出今年“双十一”,其实不管退不退出,作为这个消费时代里的一员,最应该研究的是如何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同时,通过薄利多销的方式让消费者“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真正获得实惠。

反对过度消费,倡导理性消费,不是一句空喊的口号。作为消费活动的主体,消费者在面对各种促销信息不断撞击大脑的时候,应当始终把那句老话“买的没有卖的精”记在心头。同时明确自己的消费目标,坚持按需购买,摒弃那种“不凑齐满减就吃亏”“过了这村就没这店”的消费思维,才能避免买了一大堆不需要的东西。正如日本作家山下英子在《断舍离》一书中所说:“不管东西有多贵,有多稀有,能够按照自己是否需要来判断的人,才够强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