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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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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我厅紧紧围绕《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确定的八个方面任务,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强化法治意识、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公布,取消了3项行政权力、停征或挂起4项行政权力,同时,对行政权力进一步合并,行政权力已从最开始的195项精简至92项。建立预约延时服务制度,从2019年1月1日起对8项事项实行预约延时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政务服务网各项信息。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实地调研并向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落实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3项政策措施

2.落实“减证便民”行动。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活动,经省政府批准取消了5项事项证明材料。研究出台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不动产登记流程〉〈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18版)〉的通知》,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精简申请材料,严禁登记机构擅自增加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请材料。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度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完成了我厅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研发了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共信用信息上报系统,实现了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系统对接。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公示,2018年共报送信息24次,3367条。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开展了涉及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先后出台或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江西省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实施方案》《江西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等文件,确保各项改革有据可循。制定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临时用地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18版)》等3件规范性文件。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使用“规”字号单独编号,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按要求履行论证、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签发等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均注明了施行日期和有效期。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制度,3件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查通过并按规定报备。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6.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印发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落实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按照部署牵头组织了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报送了清理结果。

7.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聘请了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为厅法律顾问,并固定安排其中1名律师常驻现场办公。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服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法律顾问参与我厅合同审查25份、行政复议19件、行政应诉12件、规范性文件审查26件,开展法制讲座1次。

8.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向省司法厅申报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制定了公职律师办公室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并有4名机关工作人员获得了公职律师工作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媒体曝光、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例的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先后分2次挂牌督办了11起土地违法案件、1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有效督促案件查处到位,震慑了违法行为人。开展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对全系统110宗参评案卷进行了评比,评出优秀案卷62宗,促进了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化。

10.推动执法监察科技创新。在南昌、九江两市启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监管平台建设试点,实现执法监察的快速响应、快速查处和快速跟踪。目前,九江市、县(区)级平台已建成并开始运行,省级综合执法监管平台也在积极建设当中。选择赣州市信丰、安远、定南等8个县开展稀土矿区视频监控网建设,共安装视频监控点211个,有效打击稀土非法开采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探索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联片耕地区域进行视频监控试点。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1.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升级12336违法举报平台对举报电话的接听登记、分流转办、调查处理、答复反馈等内容进行流程再造,积极发挥12336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双向沟通、反馈顺畅的平台功能。全国统一开通12336微信举报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畅通在线咨询、投诉渠道,不断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出庭应诉接受司法监督,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1件,均严格按照法院要求,及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开庭审判的,均委托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成全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主动发布征地信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9宗。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3.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作为、谁应诉”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流程,完善协调、保障机制。连续三年召开全省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例研讨会,深入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今年特别针对行政公益诉讼进行了学习、讨论,分析探讨典型、疑难案例,进一步提升全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水平。2018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受理26件,已审结19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5件。

14.高位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落实主体责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6件(批)640人次,受理自然资源部、南京督察局、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大督查活动交办件共2723件。落实领导责任,厅领导亲自阅批群众来信120件,接待来访群众15批28人次。落实主办责任,严格按照法定途径优先处理信访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流419件,进一步推动了将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扎实组织重要信访事项调研工作,认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信访形势持续向好,我省自然资源领域信访量占全省信访总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5.开展系统法治学习。将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治国理念和形势政策等列入全省国土骨干业务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干部法治意识,先后举办两期培训班,参训人数120人。落实学法制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实践活动,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认真落实法律考试制度,组织厅机关和下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137人参加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一次通过率100%。

16.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主题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了“世界地球日”宣传周活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共举办各类活动300余场,投入经费80余万元,参加人数2万余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珍惜地球、节约资源意识组织全厅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宪法知识专场、保密法专场竞赛活动,并获得了保密法专场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利用厅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八)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7.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建立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厅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配齐配强法治建设专职工作人员。将法治建设纳入厅有关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列入对各处室及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和述职内容。加强监督指导,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综合调研内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18.强化工作保障机制。制定了《2018年法治国土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7个法治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同时,还制定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法治江西建设责任清单》、《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普法工作要点》等文件,确定了我厅法治江西建设的责任清单,提出了我厅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确保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开展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总结各地普法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单位财政预算,保障法治工作需求。

总体来看,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法治建设将面临新的挑战,各项制度亟待调整完善,需在今后工作中着力解决。

二、2019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统筹谋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推进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完善领导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和机构设置情况,成立自然资源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法治建设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研究部署,统筹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二)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学习。结合机构职责整合情况,加强各项职责所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尽快熟悉掌握各项规章制度,为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突出重点对象,全面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统筹谋划自然资源制度体系。密切跟踪国家立法修法进度,及时推进地方配套立法工作。梳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统筹谋划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加强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健全政策制度,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形成体系完备、合理规范的自然资源制度体系。

(四)完善自然资源权力运行制度。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形成自然资源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清单等清单事项,调整完善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制度,探索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公职理发师、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探索创新,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五)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营造依法依规管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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