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3-5821328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江西锦泽置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南岩镇白马大道18号锦泽国际豪苑10栋1-B7室 |
361126003001GB00016F00070052 |
29.58 |
商业 |
公告单位: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