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曹溪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1917939053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邵何贵、汪海英 |
宅基地上个人建造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361126006001JC01028F00010002 |
江西省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曹溪镇邵畈村邵畈组 |
拟登记房屋面积:423.09㎡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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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叶尚有、黄桃香 |
宅基地上个人建造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361126006007JC01865F00010002 |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曹溪镇马山村河湾组 |
拟登记房屋面积:309㎡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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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邵银根 |
宅基地上个人建造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361126005002JC00013F00010001 |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曹溪镇外洪村塘湾组 |
拟登记房屋面积:296.17㎡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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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刘书生、吴桃花 |
宅基地上个人建造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361126006005JC00150F00030001 |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曹溪镇刘家村刘家组 |
拟登记房屋面积:298.1㎡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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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曹溪自然资源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