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人民政府。
编制人数小计4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6人,行政在职人数1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3人,聘用人员3人。退休人数小计10人,遗属人数7人。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404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6.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04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7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404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6.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9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8.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305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3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0万元,资本性支出2791.8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5.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9.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38.19万元;农林水支出115.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6.5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8.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7.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元;资本性支出279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04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596.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9.67万元;农林水支出115.7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96.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8.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305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3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0万元,资本性支出2791.8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57.5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9.12万元,增长35.19%。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6.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 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立项依据:根据上饶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3)实施主体:樟树墩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对樟树墩镇辖区内六个村委会开展环境整治,改善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5)实施周期:2024.01.01-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26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樟树墩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4.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5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14.9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